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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合肥市少儿艺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沈阳路南鸿雁电子东
中标(成交)金额:学生午餐**元/人·餐,教职工午餐**元/人·餐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登录后查看 | 合肥市少儿艺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 主要为以下校区提供用餐服务(*)合肥市少儿艺术学校当涂路校区食堂服务,秋季在校学生约****人,教职工约***人;(*)合肥市少儿艺术学校站塘校区食堂服务(含校区内借址办学的合肥市行知实验中学),秋季在校学生约****人,教职工约***人;(*)合肥市少儿艺术学校广德路校区食堂服务,秋季在校学生约***人,教职工约**人。就餐人数以实际自愿就餐人数为准。 | 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期满后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如考核通过续签合同。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高明会、杨晓梅、王蜀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登录后查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登录后查看)、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登录后查看)。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市少儿艺术学校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
联系方式:郑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王思棋、魏琦,****-********、***********(王)、***********(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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