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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樟木头镇行政办公场所安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修改合同部分
*、合同格式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现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合同格式中(四)服务质量监控第(*)点现修改为:“(*)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保安队伍的稳定性,如保安员有调离或离职,调离或离职人员离开镇政府之前,跟班人员必须有一周的跟班熟悉时间(跟班人员在跟班期间甲方不计服务费),跟班人员熟悉之后得到甲方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上岗。如发现乙方不报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就对保安人员调整的,每人次扣当月安保检查考核评分*分,如发现未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调整保安管理人员的扣除当月安保检查考核评价**分。因特殊情况造成临时性人员不足时,乙方需另行安排人员加班,因此所产生的相关加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如发现在岗人员不足可视为缺岗或缺人,经核实后,按实际到岗人数进行结算。如缺岗或缺人超过三次,经核实后,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需给予经济补偿。”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
名称: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号金马大厦八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祥福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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