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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鹤壁市示范区淇河夜游设备采购项目--音响设备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概况:对鹤壁市示范区淇河夜游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音响设备进行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对鹤壁市示范区淇河夜游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音响设备进行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 登录后查看 | 潍坊市奎文区鸢飞路 **** 号 * 号楼 ** | *******.** |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王蓉、赵凯凯、常宏涛、张俊欢、康建华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招协【****】***号)规定标准计取。收费金额:*****.**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 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登录后查看
地 址: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安江路与六盘山路交叉口东北角人工智能产业园**号楼
联 系 人:肖朝晖
电 话:***********
*.招标代理:登录后查看
地 址:浚县卫溪街道中原建材城*****
联 系 人:刘戈
电 话:***********
*.联 系 人:刘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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