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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滨江公园景观步道体育提升(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崇川路**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地面互动投影 品牌:视美乐 规格型号:******* 数量:*套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刁慕戈、徐大山、宋贵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成交价高于***万,则代理费=*** 万元×*.*% +(成交价-***万元)×*.**%;(*)如成交价低于***万,则代理费=成交价×*.*% (*)如代理费计算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三)成交供应商业绩: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澜路体育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
*)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采购体育公园、社区等健身器材提档升级服务项目
(四)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登录后查看),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登录后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长江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南楼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芸
电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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