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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 购 人:邹城市张庄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张庄镇****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内容:
本工程为邹城市张庄镇****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二次),主要包含七一水库更换损毁坝顶路沿石、坝后排水沟修复完善;簸箕掌水库坝后排水沟维修;马连沟水库维修放水洞闸阀、新建管理房、更换溢洪道桥桥板及护栏;黄林水库维修放水洞;孔沟水库新建管理房等工程内容。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元。(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
*、截止到磋商当日,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登录后查看)、“信用山东”(登录后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等任何一个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全。
*、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山东省(省级)及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产生造成上访事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地点:邹城市外宣网(登录后查看)。
*、方式:登录邹城市外宣网(登录后查看)-乡镇采购直接点击公告下方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邹城市张庄镇人民政府于****年**月**日**时**分磋商开始前在邹城市张庄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受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邹城市张庄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邹城市张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邹城市张庄镇
联 系 人:聂站长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 址:邹城市圣泉社区北门东**号
联 系 人:孙勇勇、张朋超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登录后查看***.***
十、重要说明
*、施工期间的安全问题、地方关系或个体关系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一经在邹城市外宣网(登录后查看)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邹城市外宣网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邹城市张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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