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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来安县经济开发区道路路灯更换采购及安装项目(一期)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高邮市送桥镇智慧照明产业园乐居路*号
中标金额:贰佰贰拾壹万伍仟贰佰贰拾柒元捌角陆分(*******.**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来安县经济开发区道路路灯更换采购及安装项目(一期) 品牌:以投标文件为准 规格型号:以投标文件为准 数量:招标文件约定数量 单价:以投标文件中单价为准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根据滁公管综【****】**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服务费报价要求和说明收费标准收费,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计算。
收费金额:*****.**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来安经开区(汊河片区)中山大道**号电子信息产业园研发楼*楼或来安县塔山中路*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登录后查看),书面投诉材料(登录后查看)递交至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楼,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来安经开区(汊河片区)中山大道**号电子信息产业园研发楼*楼
联系方式:***********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来安县塔山中路*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程铸月、张军
电话:***********、****-*******、***********、***********
九、附件
*.中标人业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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