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康养小镇规二路、规三路、吾悦板块经一路(敬梓路-人民东路)、滁州中学南地块规划支路(阳明路-仁和路)监理项目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市明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地址 |
滁州市明湖新区内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天霞****-*******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商务大厦*楼***室 |
联系人及电话 |
朱启****-*******、***********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企业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投标价(元)/费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号)规定的价格标准的**.**% |
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监) |
姓名 |
耿其明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注册号 |
注册证书:******** 职称证书:********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具体以实际建设期为准,本工程不因建设期增加而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
质量标准 |
合格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企业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投标价(元)/费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号)规定的价格标准的**.**% |
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监) |
姓名 |
李小运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注册号 |
注册证书:******** 职称证书:***(**)*******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具体以实际建设期为准,本工程不因建设期增加而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
质量标准 |
合格 |
企业业绩 |
/ |
企业奖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企业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投标价(元)/费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号)规定的价格标准的**.**% |
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监) |
姓名 |
李桂英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注册号 |
注册证书:******** 职称证书:*(**)*******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具体以实际建设期为准,本工程不因建设期增加而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
质量标准 |
合格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以最高限价计算,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
招标代理费 |
代理费**** 元 ;专家评审费**** 元; 论证费(如有)/ 元;其他费用(如有需注明费用名称)/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登录后查看,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商务大厦*楼***室 ,联系人:朱启 ,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各县市区公管部门)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登录后查看),书面投诉材料(登录后查看)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三楼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