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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凤翔区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因宝鸡市凤翔区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数字证书(陕西**锁)。
*、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后查看),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格式)。
*、投标人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后查看)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
名称:宝鸡市凤翔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凤翔县东大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街道办事处行政西路社区宝虢路**号院*幢*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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