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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标准厂房(四期)项目(超华玉林年产**万吨高精度铜箔和****万张高频覆铜板产业基地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标段
(项目招标编号:***********************)
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标准厂房(四期)项目(超华玉林年产**万吨高精度铜箔和****万张高频覆铜板产业基地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标段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招标人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广西玉林市玉川路东侧、洛湛铁路南侧**幢综合服务楼
联系人及电话:伍世彬 ****-*******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广西玉林市建安街**号(爱尔眼科医院旁)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陈志梅 ****-*******
五、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六、澄清公告(一)日期:****年*月**日
七、澄清事项如下:
*.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件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复印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验证,或者于投标截止前由专职投标员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上开标室,采用身份证号签到,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
现更改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或*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件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复印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
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上述内容的相应更改,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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