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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豫东南采购(公开)****-***
*、采购项目名称: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数据产业园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包(标段):电子信息工程实验室(二)仪器设备采购;详细内容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三、中标情况
项目编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备注 |
豫东南采购(公开)****-*** | *包(标段):电子信息工程实验室(二)仪器设备采购;详细内容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 登录后查看 |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宝石桥宽景一品*号楼一单元**** | *******.** | 质保期:三年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尚永强(组长)、赵妍、张志勤、杨春梅、李尚剑、秦乐阳(业主评委)、赵青菊(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号及豫招协〔****〕***号文件,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项目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登录后查看
地 址:潢川县经开区管委会*号楼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河南合作大厦*座**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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