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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关于其他资产评估的定点采购馆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融媒体中心定点采购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静安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胶州路**号(北栋)***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登录后查看
法定代表人:钟咏蔚(女)
地址:上海上海市青浦区青浦区公园路**号舜浦大厦二层*区***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 登录后查看资产评估服务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需求响应:*、评估目的:为上海市静安区融媒体中心拟实施资产报废行为涉及的部分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和范围:上海市静安区融媒体中心部分资产 *、评估基准日: ****年*月**日 *、评估价值类型:残余价值 *、评估报告类型: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其他使用者:除与本经济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使用者外,无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无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 【服务项】计费额度***万元以下(含***万元)【单位‰】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合同金额(元):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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