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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分局机关及6个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宜昌
其他公告
128.5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6-07 16:52:26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分局机关及*个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一家食堂大宗物资配送服务单位,负责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区分局机关食堂及辖区*个派出所(含大公桥派出所,宝塔河派出所,万寿桥派出所,站前派出所,向阳派出所,伍家岗派出所)食堂一年度(***天)农副食品物资采购,供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肉类、水产类、蔬果类、水果类、油类、调料类等,同时还包括粮食的供货、装卸、运输到指定地点及相关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传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锁、手机**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锁、手机**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登录后查看电子评标室操作系统。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数字证书或手机**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 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因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工具导致的招标公告信息不一致时,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宜昌市大连路**号清华科技园*栋**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享

电话:***********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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