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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8-09 20:18:16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后查看(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座***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万元(人民币)/年。包括恩施州税务局机关办公大楼(施州大道**号)、施州大道办公区(施州大道***号)及恩施州税务局培训中心(航空大道**号)的安全保护和消防安全服务,安全保护主要包括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询问、传达、车辆停放指挥和岗亭值班及其他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报刊、邮件和信函的收发,出入物品的检查登记;负责消防安全检查、治安巡逻工作;做好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完成业主交办的其他工作。消防安全服务主要包括提供具备安全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消防安全,**小时值班,处理消防闭路监控异常情况,按照消防双人双岗,**小时值守的要求做好值班巡查工作。严格执行消防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消防演练,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备设施及器材完好有效。(具体以招标人委派安保管理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登录后查看)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为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在以往服务过程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根据恩施州人社发【****】**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座***室)

方式: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报名资料一套(均加盖鲜章)到登录后查看(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座***室)报名或扫描发至邮箱*********登录后查看**.***,经电话(****-*******)确认后,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后查看(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座***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公开发布。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号        

联系方式:谢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主任

电 话: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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