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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消防维修改造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消防维修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淮北市相山区鹰山中路**号百合公寓*幢***号
中标金额:******.**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濉溪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消防维修改造项目 |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日历天 | 魏邵军 | 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丁伟、刘邵云、任程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及发改价格[****]***号文规定计取,造价咨询费按[****]** 号文收费标准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淮北市濉溪县经济开发区玉兰大道社会儿童福利中心 张主任***********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代理机构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濉溪县中梁凯旋门*#***
项目负责人:陈清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濉溪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
地址:淮北市濉溪县经济开发区玉兰大道社会儿童福利中心
联系方式: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濉溪县中梁凯旋门*#***
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清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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