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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核心征管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和音像记录管理模块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后查看(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世家B座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登录后查看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核心征管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和音像记录管理模块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核心征管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和音像记录管理模块升级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具体签订时间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号玉麟世家*座*楼)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领取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后查看(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号玉麟世家*座*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登录后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采用现场领取方式的,须携带现金或汇款凭证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领取的,须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发送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登录后查看***.***,并电话确认***-********、********获取采购文件,邮件主题“获取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核心征管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和音像记录管理模块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文件”,邮件正文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户行:登录后查看;账户名称:登录后查看;账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郑理心***-********
联系方式: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号玉麟世家*座*楼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理心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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