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ic/img_old/danger1.png?v=1.0)
0/200
![](/static/img_old/upload_img.png)
变卖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登录后查看,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东侧蓝泰广场*座***室公寓式办公用房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宁****执***号 | |
房屋产权证 | 房权证兴庆区字第**********号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
标的所有人 | 宁夏** 登录后查看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办公 | |
土地使用性质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
是否已腾空 | 空置 | ||
租赁情况 | 无租赁 | ||
过户情况 | 根据相关单位部门答复为准 | ||
建造年代 | ****年*月 | ||
土地终止日期 | ****年**月**日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有查封 | |
抵押 | 有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平方米 | |
装修情况 | 简装 | ||
房屋结构 | 钢混结构 | ||
房屋所在楼层 | *层,总层数为**层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总价 | ******元 | |
其他费用情况 | 所欠物业费、取暖费、水电气费、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 ||
备注 | 有关标的物其他详情如附件评估报告内容所示 | ||
变卖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三、咨询时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除外)****年*月**日**时组织集中看样。
四、变卖方式: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请买受人注意,该房屋室内的家具、器具、家电设备等物件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本院挂网照片仅供参考,有意向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交易税、费、金等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各自承担;如被执行人所需承担的税、费无法从拍卖价款中扣除,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待办理完产权过户登记后将所垫付的相关票据交至本院,由本院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支付。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灵武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开户银联号:************)。本院在变卖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通知竞拍人凭相关身份材料到灵武市人民法院(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西侧)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并领取变卖款收据,于签订确认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办理过户手续。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登录后查看)
联系地址: 灵武市灵州大道西侧
淘宝拍卖会客服热线:***-***-****
※ 详细信息可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 (登录后查看)”上查询。
灵武市人民法院
****年**月**日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