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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2024年西北片区照明养护项目成交公告
江苏 南通 如皋市
成交公告
320.22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2-07 0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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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二、项目名称:如皋市****年西北片区照明养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登录后查看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通市如皋市城北街道如意花苑一组团**号楼***室

中标金额:叁佰贰拾万贰仟贰佰圆(人民币*******.**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如皋市****年西北片区照明养护项目 服务范围:为常态化做好区照明设施日常维护,方便市民夜间出行,现需对****年西北片区照明养护项目进行采购,照明盏数约*****盏(含龙游河公园喷泉、照明亮化养护)。养护区域包含花市路以西区域,惠政路以北、万寿路以西、花市路以东区域,万寿路以东、中山路以北区域。 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人员配置表,其中至少需配备*名项目管理人员、*名维修人员、*名汽车驾驶员,项目管理人员具备安全员证、维修人员具备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急管理部门)、汽车驾驶员具备**(含)以上驾驶证,提供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并提供开标日前最近*个月投标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开标日期不足**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响应供应商至少需配备*辆***以上高空作业工程车及*辆轻型多功能货车,车辆需提供整车、车辆信息铭牌(作业高度)照片,自有车辆需提供相关购车发票及行驶证,或者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后*日内购买相关车辆,承诺函格式自拟。 服务要求: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养护区域内的路灯设施巡查和维修,确保路灯设施运行正常,亮灯率**.*%,并做好巡查和维修台账。 (二)养护区域内的路灯设施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确保路灯设施安全的运行,设施完好率**.*%,并做好巡查和处理情况台账。 (三)每天确保养护区域内路灯控制箱正常运行,遇有故障,立即修复,确保不出现大面积不亮现象,并做好控制箱维修台账。 (四)养护区域内的路灯设施的整洁,特别是灯杆、控制箱定期清洗出新、歪斜调整、编号管理等,确保城市创建要求。 (五)要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定的路灯维修工作制度、安全工作制度、路灯报修社会承诺制度、考核细则等。中标人对养护区域内路灯设施安全运行和维修工作安全负责,需和采购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六)养护区域内路灯设施非正常的人为故障,负责追责赔偿,赔偿价格需经采购人确认。如无法追责,视为正常养护范围。 (七)遇突发事故、抢险、各项重要活动、参观接待任务等应急任务,中标单位要无条件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工作人员提前到位、临时加班加点,完成各项突击任务,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采购人另行结算。 (八)路灯设施维修材料由采购人提供(龙游河公园照明、亮化、喷泉养护材料由中标人提供),材料一律以旧换新,并做好材料进出库及用料地点台账。 (九)每季度中标人需要上报所有的台账,台账要符合绿色照明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两年 服务标准:(一)中标人在服务期限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规范和现场采购人的规定,督促现场施工人员规范操作,采取严格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包括施工现场防护等),确保施工安装的人身安全,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人自负。 (二)中标人必须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如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扰民投诉及相关部门罚款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费用自理。 (三)中标人不得拒绝完成招标人在施工地点范围内变更或要求增加的工程内容。 (四)本项目采用的技术规范: *.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其他规范和标准; *.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有关材料、设备的规范和标准。 (五)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磋商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实施;如本磋商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磋商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建中、吴国忠、冯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万元(含)~***万元部分,费率为*.*%;***万元(含)~****万元部分,费率*.*%;****万元(含)~****万元部分,费率为*.*%)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中标服务费:*****.**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江苏省南通如皋市行政中心*座*楼

经办人姓名:冯先生

经办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号纪庄大楼*层

项目经办人姓名:朱向阳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769658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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