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ic/img_old/danger1.png?v=1.0)
0/200
![](/static/img_old/upload_img.png)
各潜在投标人:
达浒镇教师公租房项目于****年*月**日分别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一、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条(*)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以下条款执行: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及的通知》(湘建价〔****〕**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浏阳建设造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年第一期)》(湘建价〔****〕***号)进行计价;综合单价按投标人报价相对招标控制价的下浮比例进行结算。招标清单中未包含的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不超过合同工期内)浏阳市住建局同期造价文件发布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取定,造价文件上未发布价格的材料按发包人组织的市场调查价格进行取定。 修改为:(*)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以下条款执行:按《关于印发 ****及的通知》(湘建价(****)**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年度第一期》(湘建价市(****)***号) 、《浏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评审)操作办法》 (浏政办发[****]* 号文)和 **** 年湖南省消耗量标准及其配套文件编制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的优惠率再加上投标人报价相对招标控制价的下浮比例进行结算。招标清单中未包含的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不超过合同工期内) 浏阳市住建局同期造价文件发布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取定,造价文件上未发布价格的材料按发包人组织的市场调查价格进行取定。
二、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开标地点不变。
浏阳市达浒镇人民政府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