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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瑶族自治县城中片区排涝设施升级改建项目(重)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桂林 恭城瑶族自治县
评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6-12 14: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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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瑶族自治县城中片区排涝设施升级改建项目(重)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恭城瑶族自治县城中片区排涝设施升级改建项目(重) 项目招标编号 ***********************
招标人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单位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登录后查看
结构类型及规模 项目建设雨水主管********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米、********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米、*********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米、*********级钢筋混凝土钢承管***米机械顶进、*******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米、********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米、*******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米、*******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米,及其他雨水支管(详见工程量清单),混凝土路面破除和恢复****.**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破除和恢复****.**平方米等。
开标时间 ****年*月**日 开标地点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截止时间 ****年*月**日
预中标人 登录后查看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登录后查看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邱武宁(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陈柳如(证书编号:桂建安**(****)*******; 身份证号:******************)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恭城瑶族自治县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规定,施工企业的自治区级和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分计算。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登录后查看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陈江帆(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文信联(证书编号:桂建安**(****)*******; 身份证号:******************)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南宁市亭洪路延长线(规划一路—壮锦大道)**+***.***~**+***.***段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规定,施工企业的自治区级和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分计算。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登录后查看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韦逢(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谷小英(证书编号:桂建安**(****)*******; 身份证号:******************)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企业业绩:(*)桂林市临桂区****年乡村风貌提升和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标段),(*)兴安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西环路海螺路片区标段*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规定,施工企业的自治区级和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分计算。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后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站 投诉受理电话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769658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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