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一、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年度校园绿化养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芜湖县六郎镇
成交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年度校园绿化养护项目 服务范围: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绿化养护区域 绿化养护面积约******平方米。 服务要求:轧草修边、草屑清除、挑除杂草、加土施肥、清除枯枝、灌溉排水、防病除害、环境清理等内容。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符合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潘丽华、刘振、陆牛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计算(计算公式:如成交价低于***万,则代理费=成交价×*.*%×**%)。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无效投标单位:
*.*、登录后查看:规定时间未提供有效二次报价,作无效文件处理。
*.*、登录后查看:实质性*号条款未响应,作无效投标。
*、成交单位业绩:
*.*、芜湖县****-*至****-*城区绿化养护项目(一包);
*.*、和县行政中心广场绿化草坪采购及养护。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登录后查看);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乌霞山西路**号
联系方式:何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芜湖市瑞祥路**号皖江财富广场**座***室
联系方式:陈海情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海情
电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