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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津里村标准化厂房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节专业合同条款**.* 预付款中**.*.* 预付款的支付更正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节专业合同条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 付款周期更正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 天内预付工程款为合同总价的 **%(不含暂列金),主体完成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已完合格工程量以审计、监理确定的为准,均不含暂列金),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 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不含暂列金),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付款前承包 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的 *%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 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明光市石坝镇人民政府
地址:明光市石坝镇
联系人:杭正雨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古马路**号
联系人:黄袁皓
联系方式:***********
明光市石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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