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所有权利主张。 *.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标的基本状况、所涉及的担保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和/或本所的所有权利主张。 *.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等误差作调整。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和/或交易合同的;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意向受让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登录后查看 账 号:********* 开 户 行:登录后查看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成交价款支付至深圳联交所指定账户,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受让方须按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要求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本次公告中**台重型危废品运输车拆解权为整体转让。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规定履行回收、拆解义务。 **.标的资产在交付之前发生的违章罚分、罚款、停车费等拖欠的费用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及承担相关费用。 **.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需在*个工作日交纳*万元拆解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在**个工作日内办理完交警部门的车辆报废证明,将报废证明原件交给转让方后**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拆解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受让方需于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标的物交接,并自行承担标的物搬运所需的人工及费用。 **.受让方自交接之日起负责交易标的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交接后与使用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踏勘安排 |
看样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前*个工作日**:**时至**:**时(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联系人:周敏,联系电话:***********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详情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元) |
***** |
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处置方式 |
*.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内容和《登录后查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登录后查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登录后查看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原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釆取按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釆取网络竞价-多次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若采取竞价方式,竞价具体安排以本所网络竞价规则及本所向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派发的竞价须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