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长江安庆河段治理工程Ⅳ标段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长江安庆河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苏银久 电话:****-******* |
最高限价 |
********元 |
代理机构 |
登录后查看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号五楼交易一部 电话:****-*******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芜湖佳海产业新城*区***、***幢 |
投标价(元) |
********.**元 |
项目负责人 |
傅俊梅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皖************ |
技术负责人 |
张飞云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芜湖长江***内河接收(转运)站项目防洪影响处理工程 *.鸠江区永定大圩九号沟****年度护岸应急工程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芜湖长江***内河接收(转运)站项目防洪影响处理工程 |
企业获奖 |
芜湖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城关区域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泵站渠道工程(Ⅲ标)荣获****年度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奖 |
企业业绩 |
*.芜湖长江***内河接收(转运)站项目防洪影响处理工程 *.鸠江区永定大圩九号沟****年度护岸应急工程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地址 |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四路****号 |
投标价(元) |
********.**元 |
项目负责人 |
黄小平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浙**************** |
技术负责人 |
李延孝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萧山围垦北线(四~外六工段、外十~二十工段)标准塘工程Ⅲ标段 *.平湖市白沙湾至水口标准海塘加固工程(Ⅰ标段)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平湖市白沙湾至水口标准海塘加固工程(Ⅰ标段) |
企业获奖 |
萧围东线二十至外十八工段标准塘工程荣获****-****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
企业业绩 |
*.萧山围垦北线(四~外六工段、外十~二十工段)标准塘工程Ⅲ标段 *.平湖市白沙湾至水口标准海塘加固工程(Ⅰ标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荆山镇山西路***号 |
投标价(元) |
********.**元 |
项目负责人 |
高松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皖************ |
技术负责人 |
孙文明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安徽省长江崩岸应急治理工程第八批施工*标段(芜湖市鸠江区天然洲护岸工程) *.安徽省长江崩岸应急治理工程第十批施工*标段(成德洲补充完善工程)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枞阳江堤桂家坝崩岸应急处置工程 |
企业获奖 |
滁河防洪治理工程新增项目全椒县荒草三圩进退洪闸工程荣获****年度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奖 |
企业业绩 |
*.枞阳江堤桂家坝崩岸应急处置工程 *.安徽省长江崩岸应急治理工程第十批施工*标段(成德洲补充完善工程)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后查看)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林娟,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后查看)。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