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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浙江省****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浙江省****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
地 址:西湖区江涵路***号省非遗馆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橙石(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拂林路*号**层*座****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拍摄费 拍摄本项 目的设备 的购买、租 赁以及设 备折损费用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浙江省 **** 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标项一:传承人季天渊、胡淼、魏立中记录摄制项目) 服务要求:摄像设备: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广播级高清摄像 机以及拍摄辅助设备(如轨道车、摇臂、监视器等)录音设备:指向性话筒、领夹式麦克风、调音台、录音机、录音笔等 照相设备:可更换镜头的专业级相机和一套完整焦段的镜头;三脚架、存储卡、滤镜、电池、闪光灯等配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验收合格后 服务标准:执行招标文件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操作指南》的相关标准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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