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元/年 |
价格说明 |
年租金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承租方需在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元,无息。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经营责任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作为承租方的履约保证。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时,在承租方已交清本合同约定的及因本租赁行为产生的应由承租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且按本合同约定向出租方交还租赁场地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如承租方不能及时交租或日常维护工作不及时,将从履约保证金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承租方仍应支付不足部分,若抵扣后履约保证金有剩余的,则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年收取,先交后租。第*年的租金应在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往后每年的租金应在每个年度开始前**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下个年度的租金。 |
租赁期限 |
*年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第一年的租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竞租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本次招租不接受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和自然人竞租。 *.经营范围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停车场或智能电动汽车充电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一、企业或其他组织: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交易所提供范本文件); *、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证明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登录后查看)查询竞租人及法定代表人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 *、承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诺书);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标的状况确认书;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个体工商户: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交易所提供范本文件); *、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证明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登录后查看)查询竞租人及法定代表人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 *、承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诺书);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标的状况确认书;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竞租人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均按现状出租,标的面积仅供参考。竞租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情况。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经营期限为*年,租期起始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缴纳第*年的租金。 *、经营范围限定为:停车场或智能电动汽车充电站。 *、按年计收(提供三个月免租期),第二年起逐年递增*%。租金按年缴纳,以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需在每个年度开始前**个工作日内交纳下一年度的租金。 *、由承租方出资对空地进行进行废物清理、地面硬化、安装设备设施和日常经营管理,进场前需向出租方提交书面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包括消防、监控等设备设施安装方案等。 *、水电费按季度收取,具体缴纳金额以实际使用为准。 *、停车场配备专业的安保人员,保安制度良好,租赁期间承租方确保停车场**小时驻点人员负责日常看护管理和维护(包含智能充电系统的设备升级)。出租空地范围内新装修地面开挖和硬化、设施设备维修如场地下埋水管管道补漏、水电排污管道的疏通与整改、地面修缮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支出,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无偿移交给出租方使用。 *、承租方进场后所经营项目必须向出租方备案,经出租方审核后才能开展经营项目实施。新投资建设智能充电系统、出入口门岗道闸等,包括消防系统的安装、改造等,经出租方审定后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作为场地修缮、创城整改、疫情卫生及日常管理等等的后备保障,如承租方不能及时交租或日常维护工作不及时,将从履约保证金扣除)。 **、承租方租赁的场地安装的所有设备用电自行与供电部门申请安装,用电费用自行向供电局缴纳。 **、本出租场地经营范围:限定用途只能作为停车场或智能电动汽车充电站使用,经营范围必须是无污染、无噪音、不违反环保规定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的业务。违反上述业务规定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违法、违约责任及对出租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在竞租报名前需充分考察市场竞争及周边环境,成交签订合同后自负盈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或延交租金,提前退租的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及租金不予退还。 **、承租方必须做好防火、防毒、防盗等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及经营场所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后果、经济赔偿及罚款由经营者负责,与学校无关。 **、承租方确保投资建设的设备和建筑物安全可靠,认真做好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员工安全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自行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承租方要依法经营,经营涉及的工商、税务、物价、卫生等相关证照由承租方办理齐全,费用自理。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 **、承租方经营过程中负责对学校房屋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租赁期内不能利用学校资产搞非法经营,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 **、出租的场地不得用于停放交警扣罚车辆、违规停放的车辆或僵尸车辆自行拖车解决,非不可抗力因素引起车辆损坏或者丢失的,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出租场地内(与停车车主)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责任主体为承租方,与出租方无关。 **、如因政府征收、收储、征用租赁房屋、出租方因教育教学需要回收铺面的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解除,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政府支付的补偿金中属于对房屋、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归出租方。 **、承租方应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自助独立的依法经营,承担由此形成的全部债权、债务,并承担经营的风险和缴纳各种税、费、金等,不得因为不能办理营业资质(如领取营业执照)或暂时不得办理营业资质而毁约或延期执行租赁合同,不得因为场地周边或路面临时施工围挡、汛期、雨季导致租赁场地内涝或由于自然刮风坠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租金或要求出租方补偿(南宁市政府有相关依据文件除外)。 **、因本次公开招租行为而产生的资产市场价值评估费用和产权交易服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场地涉及有关部门所有手续办理、协调、垃圾清理等进场准备、前期工作和所有费用都由承租方负责解决和承担。 **、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出租方的要求对出租场地进行合法管理使用,不得转租、转包、分租、转让、转借、联合租赁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方。有此行为,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所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种创建活动和工作任务,及有关部门规定控制污水排放及噪音污染等内容,出租方及有关单位有权指导和督促承租方落实和解决处理,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 **、如遇政府相关部门或出租方举行大型活动(以出租方正式通知为准)需使用场地的,承租方需无条件服从活动需求,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减租费用。 **、租赁场地范围内的保洁、绿化由承租方负责,保洁、绿化工作必须达到有关部门的管理标准。因内涝产生淤泥的,承租方必须在洪水退后*日内完成清淤工作,一个月内恢复租赁范围内损坏的设施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的使用性质(用途),承租方如因实际使用需求需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改造的,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将装修方案提交给出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租方装修需向政府部门报批的,承租方应自行负责报批并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者许可证。由此发生的政府部门审批等有关费用(若有)均由承租方承担。如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改造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服从出租方的管理。出租方有权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承租方须配合检查并按出租方的要求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楼,联系电话:****-*******。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开户银行 |
登录后查看 |
账号 |
**** **** **** **** ***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保证金处置 方式 |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附件*: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附件*:承诺书 附件*:标的状况确认书 附件*:租赁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