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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JCR2024-80(台山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广东 江门 台山市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6-03 1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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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台山**)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台山**)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江门市*******-**(台山**)号地块位于台山市川岛镇略尾圩****-**-**,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年限:**年,自交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且≤*.*;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且不大于*****.**平方米;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控制:≤**米。按有关规范要求设置配电房、瓶组间、光纤设备用房、二次供水用房、消防控制室和消防水池等配套设施。地块内规划建设酒店及酒店配套设施。酒店客房数不少于***间,配备能容纳***人的会议室。酒店须由地块竞得人自持不少于**年并整体经营。其他规划布局及相关要求详见台自然资条件〔****〕**号。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万元/次。竞买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申请。竞得人如非台山市注册的公司的,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后,须在台山市设立独立核算公司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禁止存在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土地竞买。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明确填写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新成立的公司必须为竞得人出资的全资公司。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提交竞买申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须使用**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年*月*日*时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方式可选择线上电子签章或线下现场签订,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台山市川岛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协议》,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与台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若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终止供地,不退回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条款详见挂牌文件。

九、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天(日历天)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二)本次挂牌交易成交价仅为地价款,契税及应缴税费由

竞得人另行支付。

(三)竞得人(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全部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依时支付出让价款及滞纳金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已缴纳的成交价款及竞买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必须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任一指标未能达到要求的,竞得人(受让人)应当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并须继续履行合同;竞得人(受让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动工、竣工的,按每延迟一天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的*‰的违约金;形成闲置土地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理。

十、土地移交

(一)移交条件: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已兑现完毕,净地出让,成交后按土地现状交付。

(二)移交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天(日历天)内,由出让方负责移交给竞得人使用,并签订交地确认书。用地范围内的电线迁移费用和手续等,由竞得人负责。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自交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报建动工,并在动工起两年内完成项目建设,通过竣工验收。

十二、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数字证书咨询:****-*******;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

交易业务邮箱:******登录后查看********.***.**;

交易业务咨询:****-*******、****-*******陈小姐、江小姐;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地址:台山市台城南新区新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咨询:****-******* 罗先生;实地踏勘咨询:****-*******鲍先生;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台山市台城镇龙华里**号。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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