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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0230032号提案答复的函
广东 珠海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7-25 17: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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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歆(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发挥“三个作用”推动居家养老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号)收悉。经综合市教育局等单位意见,现将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聚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体系保障

  (一)贯彻落实《珠海经济特区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顺应绝大多数老年人“养老不离家”的现实选择,在我市首次养老服务领域立法中,出台全省首部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为主旨的地方性法规《珠海经济特区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年*月*日,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珠府函〔****〕**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任务分工、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并督促各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实施意见》,制定本地区未来三年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目标任务与具体方案,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二)做好养老服务体系财政资金保障。****年,市财政养老服务体系投入合计*.**亿元,主要用于发放高龄老人津贴、特困老年人护理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等。其中,按《条例》第二十九条“本市地方留成的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的百分之五十五以上应当主要用于发展养老服务,重点支持居家养老服务”规定,市本级从福彩公益金安排养老服务支出****.*万元,占比超过**%。

  在本年度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督导评估中,将“经费保障情况”纳入镇(街道)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督导评估指标,引导属地政府加强镇(街道)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运营经费保障,并鼓励适当延长连续运营期限,对委托运营期限超过*年及以上的加分,稳定机构运营的预期。

  (三)加强养老服务用地、水电和税费优惠等政策支持。一是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保障。落实《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和用地保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号)要求,在市自然资源局****年*月**日征集《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地价管理规定的通知》修改意见中,市民政局书面建议“在《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地价管理规定》增加‘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保障’条款,对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商业、住宅用地的,鼓励采用‘限地价、竞配建普惠性养老服务设施’供应模式;采用出让方式供应的社会福利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级别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确定”,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保障。二是落实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价格优惠政策。配合我市发改部门,对全市已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号)等规定,指导养老机构凭备案回执享受用水、用电、用管道燃气执行居民价格的政策优惠,切实降低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成本。三是指导养老服务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指导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年第**号)等规定,向税务部门申请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四)探索制定粤港澳大湾区通行的养老服务标准。落实《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标准交流合作,推动制定粤港澳三地通行的湾区标准,鼓励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领域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规定,本年度以香洲区为试点,指导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交流合作标准化项目,会同港澳养老服务组织,探索制定三地通行的湾区标准。

  二、发挥国企示范带动作用,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提升国有经济对养老服务体系的支持能力,强化国有经济在基本养老服务领域有效供给”的要求,在香洲主城区先行先试,引入国企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集中运营管理,强化居家养老服务供给。

  (一)推动落实养老服务领域国企差异化考核。在《条例》的起草过程中,参考借鉴央企对公益类企业把社会效益作为考核首要因素的要求,将“支持国有企业发展普惠型居家养老服务,对承担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的国有企业,在考核中充分体现功能类别、行业属性和社会贡献”等规定写入《条例》,建立差异化考核导向,支持国有企业丰富普惠型居家养老服务供给。

  (二)推动建设集中运营管理社区养老服务网络。选取由国企集中运营管理的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设施,以设施所在镇(街道)为试点,如狮山街道等,开展集中运营管理社区养老服务网络试点建设,对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整合适老化改造、居家上门服务和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等养老服务,并借助智慧养老平台供需有效对接的优势,发挥集中运营管理的规模经济效应,探索降低居家养老服务成本。

  (三)推动探索市场化运营的服务路径。结合年度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督导评估,将“日间照料服务”“医疗康复服务”等普惠收费服务纳入镇(街道)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督导评估指标,并提高其所占总分值的比例,鼓励运营机构探索市场化运营路径;根据香洲区民政局申请,在本年度福彩公益金中安排资金,支持运营机构在狮山街道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开展日间托养试点,促进居家养老服务消费。

  三、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助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与技能等级等挂钩的养老护理员从业补贴津贴制度。经市政府同意,在****年**月印发并实施《珠海市养老护理员从业补贴津贴管理办法》(珠民〔****〕*** 号),建立以学历、从业和教育培训时长以及技能等级等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向我市符合条件养老护理员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艰苦岗位补贴和技能提升激励津贴,促进优秀护理员长期投身养老服务事业,不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

  (二)持续加大养老服务育才引才等工作力度。一是实施“珠海英才计划”。不分国籍地域和行业领域,支持引进培育本硕学历基础性人才直至高层次人才等六大类人才(含养老服务方面的人才),并给予相应人才奖补待遇。二是支持本地高等院校做好养老人才培养。其中,珠海城职院于****年申报、开办“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现有两届学生共**人;珠海市卫生学校成为我市“南粤家政”试点单位,开设含养老服务的四大培训项目,于****-****年开展以“老年照护(中级)”为重点的*+*证书试点工作,评价认定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中级)**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高级)**人。三是大力开展“南粤家政”培训。自“南粤家政”工程开展以来,养老服务领域共培养技能人才****人次,其中****年一季度累计开展养老领域培训***人次。同时,结合我市对口遵义市东西部协作工作计划,指导珠海市养老中心与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合作,在****年*月完成珠遵两地“南粤家政”医养照护定向就业技能培训,首批**名应届护理专业本科大学生完成培训并通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中级)评价认定,为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四、推动提升医养结合能力,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保障

  (一)深化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十四五”期间,加强市、区两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以珠海市养老中心为重点,委托珠海市人民医院运营管理,引导市、区两级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深化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二)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印发《珠海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实施方案》,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资源、社会办医疗机构以及具备条件的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或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等现有资源,改建、扩建、新建或共建一批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增设医养结合服务中心(站),建立完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护理、安宁疗护的老龄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全市老年人的生活品质。

  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吸纳你们的工作建议,进一步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珠海市民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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