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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查看受温州市龙湾区消防救援大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温州市龙湾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温州市龙湾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永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温州市龙湾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柳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永强****-********
代理机构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鹿城壹号**幢***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登录后查看受温州市龙湾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就温州市龙湾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公开招标文件意见征询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限制性和排他性;
(二)服务要求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三)评审细则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四)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一)意见递交时间:****-**-****:**:**;
(二)意见递交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请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登录后查看**.***(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三)意见接收机构:登录后查看
(四)联系人:郑永强
(五)联系电话:***********/****-********
(六)联系邮箱:**********登录后查看**.***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一)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二)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四)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第二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五)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及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采购公告。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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