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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岚皋县巴山大草原集装箱、帐篷营地及美食街区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安康 岚皋县
其他公告
195.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6-21 10:01:13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项目概况

岚皋县巴山大草原集装箱、帐篷营地及美食街区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岚皋县巴山大草原集装箱、帐篷营地及美食街区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岚皋县巴山大草原集装箱、帐篷营地及美食街区项目(一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其他货物 岚皋县巴山大草原集装箱、帐篷营地及美食街区项目(一期) *(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岚皋县巴山大草原集装箱、帐篷营地及美食街区项目(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号);(**)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岚皋县巴山大草原集装箱、帐篷营地及美食街区项目(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财务状况报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提供****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不需要提供财务状况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了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函;

(*)提供了法人代表、控股股东、控股企业及管理、被管理单位情况声明且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形的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或护照资料页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或护照资料页扫描件;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为自律承诺书)承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登录后查看)发布,线上报名。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支持:**********、**********;(*)未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未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启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启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对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岚皋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水景湾**幢*单元门面房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

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769658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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