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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登录后查看
转让方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经济开发区兴潼路**号
转让方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址:五河县华府御水湾*号铺
联系人:李敏联系电话:***********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五河县花园新村农贸市场、花木王农贸市场广告位经营权拍卖
*、项目编号:**************
*、租期:*年
*、成交情况:
标的 | 标的名称 | 面积 (㎡) | 评估总价 (元/年) | 起拍价 (元/年) | 成交价 (元/年) | 成交人 | 备注 |
* | 五河县淮河路南侧花园新村安置区商业*号楼沿淮河路农贸市场*层外墙面广告位经营权 | ***.** | ***** | ***** | ***** | 登录后查看 | 共*块 |
五河县康民路南侧花木王安置区农贸市场沿康民路农贸市场*层以上外墙面广告位经营权 | ***.* | ***** | 共*块 |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拍卖时间:****年*月**日*时**分
*、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各竞买人如有质疑,可在本项目公示期内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转让方提出,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或***可编辑模式)发送至邮箱:*********登录后查看**.*** 联系电话:***********
若竞买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咨询服务平台中的“投诉举报”栏提交。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转让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竞买人。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竞买人的资格审核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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