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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信阳 潢川县
招标公告
639.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8-30 18:10:36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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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潢川县农业农村局****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潢财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潢川县农业农村局****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 潢财公开招标-****-**-* 潢川县农业农村局****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包 ******* ******* * 潢财公开招标-****-**-* 潢川县农业农村局****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包 ******* ******* * 潢财公开招标-****-**-* 潢川县农业农村局****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包 ****** ****** * 潢财公开招标-****-**-* 潢川县农业农村局****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包 ******* ******* * 潢财公开招标-****-**-* 潢川县农业农村局****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包 *******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魏岗镇、来龙乡、踅孜镇等三个乡镇水稻收割机械化服务,桃林镇、黄湖农场、谈店乡、魏岗镇、隆古乡、来龙乡、踅孜镇等七个乡镇、农场的旋耕机械化服务,具体要求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包:魏岗镇,作业环节为水稻收割作业,面积约*.**万亩。 *包:来龙乡、踅孜镇,作业环节为水稻收割作业,面积约*.**万亩。 *包:桃林镇、黄湖农场,谈店乡,作业环节为小麦旋耕作业,旋耕*次,每次面积约*.*万亩,两次旋耕总面积共约*.*万亩。 *包:魏岗镇、隆古乡,作业环节为小麦旋耕作业,旋耕*次,每次面积约*.***万亩,两次旋耕总面积共约*.**万亩。 *包:来龙乡、踅孜镇,作业环节为小麦旋耕作业,旋耕*次,每次面积约*.*万亩,两次旋耕总面积共约*.*万亩。 *.*服务期限: *-*包:接采购人通知的**日历天; *-*包:接采购人通知的**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个包段;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六条第*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 * 至 *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 至 *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登录后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后查看)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注:一个供应商只允许中*个包,如有供应商同时为多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确定此供应商为其中前一个包的中标人,此供应商中标的其他包则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一个包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已中前面包,那么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包中标人,如果第二中标候选人也中标了前面包,那么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包中标人。以此类推顺延,直至最终确定本包中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售价:*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监督单位: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潢川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信阳市潢川县
联系人:张力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政和花园*区**号楼
联系人:娄利杰、闫少辉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娄利杰、闫少辉
联系方式:****-*******、***********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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