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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政府南街综合市场三段四号楼***号商品房的变卖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标的名称 | 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政府南街综合市场三段四号楼***号商品房 | ||
标的所有权人 | 任华 |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吴忠市房权证红寺堡字第********号 | ||
建筑面积㎡ | 所在层/总层数 | 规划情况 | 竣工年代 |
***.** | *-*/* | 商业服务 | **** |
评估价:*******元;变卖价:*******.**元;变卖预缴款:*******.**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示:该商业用房现处于租赁状态,出租经营“新世界桌球俱乐部”,是由原承租人转租给现承租人,且未提供租赁合同,所以租赁情况不详。买受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已知和未知瑕疵。
标的实际情况以房屋现状和有关部门、单位具体答复为准。
(一)标的位置:
该拍卖标的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政府南街综合市场三段四号楼***号商品房。东至银州国贸休闲市场、南至团结街、西至罗山路辅路、北至金水街。
(二)标的基本情况:
该标的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政府南街综合市场三段四号楼***号商品房,面积为***.**平方米,建成于****年。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该标的为一幢*层钢混结构商业楼,外形设计较好,所在幢外墙面为刷涂料,入户门为不锈钢边框玻璃推拉门,整栋建筑物朝向面北。外墙面为刷涂料,进户门安装不锈钢边框玻璃推拉门,一层地面铺地毯,墙面贴壁纸,石膏吊顶;二层地面铺地毯,墙面贴壁纸,石膏装饰吊顶,三层地面铺地毯,墙面刷乳胶漆,塑钢窗,瓷砖踏步,铁制栏杆扶手,现状为简装,*-*/*层,整体结构稳定,室内上下水、暖卫电等设施齐全。所在幢基础稳固、无沉降现象工程质量良好,外观规则整齐、程度一般,室内地面、墙面及门正常使用维护及使用状况一般,所在物业管理一般。
土地基本状况:该标的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政府南街综合市场三段四号楼***号商品房。东至银州国贸休闲市场、南至团结街、西至罗山路辅路、北至金水街。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和土地终止日期不详,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地类(用途)为商服用地,宗地形状较规则地势较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在利用上无地质、水文等不良自然条件限制及自然灾害威胁。目前达到宗地红线外“六通”(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暖、通路),宗地红线内“六通一平” (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暖、通路、及土地平整)的开发程度。
(三)权益状况描述:
*、土地权益状况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土地使用权人为任华;座落于吴忠市红寺堡区政府南街综合市场三段四号楼***号商品房;地类(用途)为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不详。
*、房屋权益状况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该房屋产权人为任华,座落于吴忠市红寺堡区政府南街综合市场三段四号楼***号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号:吴忠市房权证红寺堡字第********号,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他项权利状况
⑴抵押、查封及租赁情况
①抵押情况:根据委托方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记载,该房屋有产权,有抵押等他项权利。
②查封情况: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红寺堡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中记载,拍卖标的已被查封。
③租赁情况:根据现场勘察,该拍卖标的现租赁,出租经营“新世界桌球俱乐部”,是由原承租人转租给现承租人,且未提供租赁合同,所以租赁情况不详。
⑵涉案情况
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价格评估委托书》获悉:拍卖标的涉及登录后查看与任金荣、李学琴、任华、魏帆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使用管制及相邻关系
拍卖标的规划用途为住宅,现状用途为住宅,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不存在相邻关系的限制。
*、拍卖标的范围
本次拍卖范围为委托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属任华所有的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政府南街综合市场三段四号楼***号商品房,面积为***.**平方米,财产范围包括房屋及房屋内不可移除的装饰装修和设施设备的价值,应分摊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不包括房屋内可移动家具、家电及相关债权债务等。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时起至变卖结束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三、变卖方式: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并通过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卖标的的价值做出准确的判断,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表明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和权利负担。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拍卖成交后自行承担因拍卖标的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变卖成交后十日内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法院协助办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过户所涉及的过户税、费均由买卖双方按照规定各自负担,出让方需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待办理完产权登记过户后**日内将垫付的相关票据交至本院,由本院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支付,逾期未交垫付的税费相关票据,则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再处理。
拍卖成交之日前,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该房屋所在地不动产过户的相关政策。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变卖尾款须在变卖成交后**日内缴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户;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登录后查看)。
十一、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登录后查看
宁众信(司)房估字[****]第***号评估报告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拍卖咨询:宁夏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 ****-*******
李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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