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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人民法院关于母马1匹,白色(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新疆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和静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12-13 14: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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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人民法院委托将于****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上午**:**止(延时除外)在淘宝阿里司法拍卖平台登录后查看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马匹*:母马,*岁,白色,肩高******,体长******;

评估价格:****元起拍价:****元

保证 金:****元增 价 幅 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拍前*日(节假日除外)期间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实际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拍辅机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不排除标的现状表述缺陷、未知瑕疵及隐性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无条件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接纳标的物移交时的一切现状,竞买人务必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的一切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仔细了解标的并自行判断、确认标的物的品质、色泽、材质、产地类别等,交付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提货运输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交接手续及办理交接手续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交接手续涉及的一切费用,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办理交接手续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到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网络拍卖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和静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最终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人民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人民法院咨询。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看样电话:严女士***********

和静县人民法院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769658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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