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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潢财竞谈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潢川县公安局“一村一警”警务室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评审日期:****年*月**日*时**分
*、评审地点:潢川交易中心评标室
二、成交情况:
*包: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家,本项目*包废标(流标)处理,重新进行招标。
*包: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潢财竞谈采购-****-*-*包 | 防暴盾牌、防暴头盔、防割手套、执法记录仪、警笛、手持喊话器、强光灯、肩灯、反光背心、便民服务柜、警械带、停车示意牌、灭火器、连接式长警棍、灭火铁扫把(具体技术参数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 登录后查看 | 北京市昌平区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 潢川县公安局“一村一警”警务室装备采购项目(*包) | / | / |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程建忠、裴晓红、苏展(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标准执行,(*包)收取代理服务费*****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潢川县公安局
地 址:潢川县三环路西段
联 系 人:余洋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号*号楼*座*楼
联 系 人:苟燕涛
电 话: ***********/****-********
*.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苟燕涛
电 话:***********/****-********
*.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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