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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中心设备采购
湖南 郴州
其他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7-19 18: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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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中心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全称):郴州市公安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登录后查看(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中心设备采购

*、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号

*、项目内容:郴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中心设备采购(详见附件清单)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人民币柒拾叁万玖仟柒佰捌拾元整

*、具体标的见附件。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地点:郴州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方式: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

四、付款方式:

货到采购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将相关资料移交给采购人、提供国家正规税务发票交采购人,待财政资金划拨至采购人账户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人民币柒拾万零贰任柒佰玖拾壹元整(¥******. **);剩余*%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给供应商(质保金不计利息)。

五、设备安装安全责任

乙方在安装期间必须规范安装,做好安装安全防范保护措施,如造成安装人员、甲方工作人员或第三人或甲方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安全事故和经济赔偿责任。

六、售后服务: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均为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

*、质保期三年,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

*、质保期满后,供应商有偿义务维修、只收取维修、维护所需要的材料费、元器件费、人工等成本费。

七、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 _郴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中心。

*、验收方式:安装调试完毕,乙方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道交的验收资料后寄在*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逾期 不进行验收的,双方另行协商确认鉴定费用承担。

*、验收标准:

①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②如验收不合格,乙方须更换合格货物,直至验收合格。乙方领承担因验收不合格面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③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乙方原因,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由甲乙双方号行协商确认鉴定费用承担。

八、违约责任

*、乙方对其提供 设备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设备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纠正其违约行为,乙方未及时纠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按合同总费用的**%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解除合同为甲方带来的损失。

*、乙方应按期送货上门,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合同总费用*%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违约金,甲方 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解除合同为甲方带来的损失。

*、因乙方违约,甲方为向乙方维权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十一、送达

*、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下列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 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百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的诉论文书(含裁判文书)向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累送达适用千争议解决时的迅达。

*、甲方通讯地址:郴州市 苏仙区青年大道***号___

联系人:_周宁雄 电话: ***********

电子邮箱:_ *************登录后查看****.***

*\乙方通讯地址:_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郴州电脑城*区***__

联系人:_雷红梅 电话: ***********

电子邮箱:_ *********登录后查看**.***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郴州市公安局

甲 方:郴州市公安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乙 方:登录后查看(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十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郴州市公安局

联 系 人:朱警官

电 话:***********

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联 系 人:雷莎

电 话:****-*******

地 址:郴州市文锦路鑫沙苑*栋***

附件:采购合同文本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769658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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