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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开区****年临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第*包(三次)
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年临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第*包(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中标供应商登录后查看来函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接采购人来函,递补第二中标候选人登录后查看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主要中标信息公告如下: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光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玖拾捌万柒仟元整(¥*******.**元)
(*)本项目主要中标标的信息更正如下: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备注 |
* | ** | 联影 | *** ***+ | *台 | *******.**元 | /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谢曙文马存军阮亮党爱林潘梦舒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递交至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号*座****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一、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自行在电子交易系统查看、下载中标通知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号*座*楼****室(翡翠路与石门路交口西南角)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号*座*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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