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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昌平区枫树家园7区110号楼-1至2层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新疆 吐鲁番 高昌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1-05 18: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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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重要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公告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延时除外)在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登录后查看),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北京市昌平区枫树家园*区***号楼-*至*层房屋(带院落)。该标的所在楼栋总层数为*层,标的所在楼层为-*至*层,混合结构,建成年代为****年。室内为精装修,有车库,院内有亭子。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产权证号为:京房权证昌私字第*******号。本次拍卖标的仅为房屋所有权及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如家具家电、机器设备等)、不动产(房屋配套设施设备、相关场地等)、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利。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司辅机构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咨询司辅机构,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竞买人应当自行调查该标的物座落地的购买政策,包括但不限于限购等政策,由此产生的过户不能情形的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

*.户口不在法院执行范围之内,具体过户政策请自行至当地户籍相关部门查询。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与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按现状进行移交。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亲临标的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和已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责任自负。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瑕疵的充分了解和确认,责任自负。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可能存在的欠费请买受人自行查询并承担(欠缴具体的费用以相关单位的核算为准)。

六、

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费及其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如有其他欠费及隐性瑕疵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自行了解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除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由买受人承担以外,其他的费用按法律规定由各自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先行垫付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后,由买受人向法院提供相应的退费手续后,从案款中退还买受人。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除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由买受人承担以外,其他的费用按法律规定由各自相应主体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收到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至少于开始拍卖前的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始拍卖日的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平台会将竞买人向平台账户缴纳的保证金予以冻结。拍卖结束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全部自动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年*月*日前缴入法院指定收款账户(户名: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开户行: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行号:************;账号:*******************)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四、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并公示,成交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限购政策。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司辅机构咨询。

法院地址:吐鲁番市文化西路高昌区人民法院

司辅机构:新疆平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 张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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