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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为加快鄞州区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现公开征集我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和场景。
一、试点领域
医疗健康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授权运营申报单位条件
申请授权运营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授权运营领域所需的专业资质、知识人才积累和生产服务能力,并符合相应的信用条件。
*.落实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
*.具有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要求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实践经验。
*.具备成熟的数据管理能力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近3年未发生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近*年内无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违法记录。
(二)授权运营申报场景条件
*.授权运营的应用场景具有重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并设置数据安全保障措施。
*.应用场景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在授权运营期限内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能够取得显著成效。
*.应用场景应符合相关领域合法性、规范性要求,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领域行政管理的有关要求。
*.按照应用场景申请使用公共数据,坚持最小必要的原则。
三、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
四、申报流程
(一)测试申请。申请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单位对拟申请的公共数据及拟开发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向区数据服务中心提出测试验证申请,并提交所需公共数据清单、开发方式及市场化应用方案。通过评审后提供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免费数据实验室服务。
(二)授权申请。申请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单位测试验证结束后向区数据服务中心发起正式授权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请表;
*.最近一年的第三方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
*.数据安全承诺书;
*.安全风险自评报告;
*.数据测试验证技术评估报告。
(三)名单公示。申报单位经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分批审核通过后,拟授权运营单位名单将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按规定程序列入鄞州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名单。
(四)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根据附件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相关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其中纸质材料(*份)报送至区数据服务中心。电子版申报资料以***格式,标题格式为“授权运营申请-单位名称-场景名称”发送至邮箱(***登录后查看****.***.**)。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申报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交公司注册成立日至材料提交日期间的第三方审计和财务报告作为申报材料。
(三)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区数据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附件:鄞州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
鄞州区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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