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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博白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粮食购销 定期巡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广西 玉林 博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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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2-23 17: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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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储备粮服务中心、登录后查看、博白县粮食局直属库、各相关单位:

根据《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制度(试行)》要求,现将《博白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年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博白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年*月**日

博白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年粮食

购销定期巡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财政部《关于创新方式强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的通知》(发改粮食〔****〕***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厅《关于创新方式强化粮食购销监管的通知》(桂发改经贸〔****〕***号),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督查,进一步消除粮食购销风险隐患,夯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依据《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定期巡查制度)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对粮食购销监管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购销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的极端重要性,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对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的作用,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抓好粮食购销定期巡查(以下简称定期巡查)工作,确保年内对全县粮食收储企业(包括所有收购各种性质粮食的企业、存放各种政策性粮食的经营者,下同)实现 *次全覆盖巡查。

二、职责分工

根据定期巡查制度,定期巡查实行分级负责制,具体工作如下:

(一)对照《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制度(试行)》要求组织对本县入统所有粮食收储企业开展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具体工作年内务必达到 *次全覆盖巡查。

(二)对辖区内储存中央事权粮食企业、存有登录后查看粮食的储存企业要落实在地监管责任进行巡查具体由玉林市粮食和储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配合工作。登录后查看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 *个工作日内(其中 ****年第一季度于 ****年 *月 ** 日前)把储存库点名称、品种、数量等信息告知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便开展巡查工作。

三、巡查内容

根据《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制度(试行)》粮食购销定期巡查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数量方面。对粮食收储企业进行首轮巡查时,应通过丈量等方式核查库存粮食数量,并拍照记录货位形态;如两次巡查间该货位未发生购销业务,且货位形态未发生明显变化的,后续巡查可不再进行丈量,但需比对前期影像资料。

(二)质量方面。重点查看质量档案记录等情况;通过感官判定等方式,掌握粮食质量情况,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扦样检验。质量感官检查存在问题的,应安排第三方粮油检验机构进行扦样检验。

(三)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检查粮温记录情况;检查《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落实情况。

(四)政策执行方面。首次巡查时,通过查阅财务账、统计账、保管账,以及核对其他经营管理记录等方式,对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查,并形成记录档案。后续巡查时,可只核查两次巡查之间业务变动情况。巡查期间,还应结合粮食收储企业现场实际情况,通过询问当事人、售粮者、购粮者等方式,了解粮食收储企业经营管理情况。

四、巡查时间和人员安排

(一)巡查时间。

第一季度定期巡查时间:****年 *月 ** 日前;

第二季度定期巡查时间:****年 *月 ** 日前;

第三季度定期巡查时间:****年 *月 ** 日前;

第四季度定期巡查时间:****年 **月 ** 日前。

定期巡查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

(二)人员安排。

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成定期巡查工作组,人员由局涉粮股室和相关企业人员组成。

五、工作要求

(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涉粮股室和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定期巡查工作,加强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统筹定期巡查与其他业务工作的关系,科学合理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提升持证人员参与水平,确保定期巡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县巡查工作组要严格按照巡查内容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巡查,填写《粮食购销定期巡查情况汇总表》(附件 *)、《粮食购销定期巡查执行情况表》(附件 *)、《粮食购销定期巡查面上检查工作底稿》(附件 *)和《粮食购销定期巡查货位检查工作底稿》(附件 *)(附件 *、附件 *一个企业一套底稿),并于每季度定期巡查截止时间后 *个工作日内,将该季度巡查情况报告连同附件 *、附件 *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版报送玉林市粮食和储备局。附件 *、附件 *由县粮食和储备局自行留存备查。

(三)巡查工作组要严格按照巡查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定期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及行政处罚的,要按程序及时作出行政处罚,涉及追责追偿的,要依法依规追偿。

(四)巡查工作组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禁摆拍式、蜻蜓点水式检查。定期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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