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事务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事务中心)征地拆迁工作地籍测绘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事务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事务中心)征地拆迁工作地籍测绘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 长沙
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6-28 11: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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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工作内容为采购人职能职责范围内涉及的测绘技术服务工作,具体为征地拆迁测量测绘项目,包含:土地分类量算、权属踏勘;勘测定界定点放线;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土地权属争议地协调处理和技术处理。具体工作将以采购人在实际工作中确定的内容为准。

二、相关标准:

《工程测量规范》(*******-****);

《*:***、*:****、*:****地形图图式》(**/******.*-****);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工作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为采购人职能职责范围内涉及的测绘技术服务工作,具体为征地拆迁测量测绘项目,包含:土地分类量算、权属踏勘;勘测定界定点放线;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土地权属争议地协调处理和技术处理。具体工作将以采购人在实际工作中确定的内容为准。

(一)土地分类量算

主要负责镇、村、组内地类的区分及测量,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一调、二调的地类区分,根据实际情况准确的标出征地范围内的各项土地类别,如有异议时可报主管单位协调处理。

(二)权属踏勘

主要负责项目前期的镇、村、组界线的划分,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当丰富的协调处理能力,并基本熟悉有关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勘测定界定点放线

对用地红线、权属界线等进行现场放桩,并现场做好明显标志和标识,坐标点放桩落地后,需及时向相关交验桩位,并绘制放线定桩拐点图。放样定桩的精度和标准须满足国家省市现行规范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技术要求

(*)平面坐标系统

平面坐标系统国家****坐标系,中央子午线***°**′**″。

(*)高程系统及等高距

高程系统采用****国家高程基准,基本等高距为*.*米。

(*)计量单位及精度要求

长度单位采用米(*),长度数据保留两位小数;面积计算单位采用平方米(㎡);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可将亩(**)作为辅助单位。

任务工期:

(*)小宗地测绘成果在两个工作日内交付,大宗地由采购人根据估算工作量确定测绘成果交付时限(一般大宗地为六个工作日);除特殊原因外,成交人在测量任务下达后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交付合格的测绘成果。若因天气等不可预见和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不能按期交付测绘成果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申请延期交付测绘成果。

(*)采购人在测量任务下达时,要求成交人在一小时内响应采购人通知,并在一个工作日内作出任务安排及进度安排三次无故出现拖延完成测绘任务或三次出现测绘工作错误,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所带来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且不退还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

(*)如遇紧急特殊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如司法协助、行政执法、信访或上级部门下达的紧急任务),成交人须在采购人临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测绘任务并上交合格的测绘成果。

工作要求

(*)成交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落实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拟投入的作业人员结构应合理,具有较强的作业能力;在项目执行期间,成交人须保证足够的技术力量进行生产作业;

(*)成交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确定后,原则上不予更换,如因成交人原因确需更换人员时,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人员的资质不得低于现有人员的资质。

(*)仪器设备管理要求

成交人应按照项目全面质量检查检验的要求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计算机、软件、车辆等,并投入到项目范围内使用。

(*)在项目作业使用的仪器设备应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检测并合格,不得使用未年检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用于作业;保证设备的稳定性,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成交人在地形图等方面的数据采集及图形编辑应使用正版编辑软件,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履约验收按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 号)的规定执行。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成交人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按照测绘成果质量要求规定,先进行全面自检并做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质量要求,再将合格的测绘成果交由采购人验收,成交人积极配合。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成果提交

序号 成果名称 提交形式 份数
* 土地分类面积表(含权属踏勘图) 纸质档及电子档 纸质档*份,电子档*份
* 界桩测量测绘技术报告

(*)付款方式:

①付款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事务中心)。

②结算方式:本项目按照成交单价优惠率进行据实结算。

③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分四次结算,六个月结算一次,半年度服务费=成交人实际完成的项目数量*(*-成交单价优惠率)*单价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成交人必须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形象;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测量工作,切实保证测绘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等。

(*)成交人的作业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调度,作业的高峰期适当增加工作人员。增加人员资质不得低于现有人员资质。成交人不得向采购人要求额外增加相关费用。

(*)本项目采取按中标单价结算费用制度。成交人一旦中标,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人员安排、日常生活保障以及交通工具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采购人组织的验收等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成交人须保证自身人财物的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人发生的任何人身与财物损失与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人自身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人已完成的工作应按时如实结算。

(*)供应商应对整个项目中的测绘数据、成果和登记信息等资料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均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递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违者须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后和采购人签订《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

(*)本项目不允许转让,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由成交人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时,成交人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成交人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合格成果质量要求,由此所需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采购人约定的要求造成后果时,成交人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责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不能提出异议。

(**)成交人因工商营业执照或测绘资质证书等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在有关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注册登记后一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向采购人进行变更。

(**)成交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的指导,配合相关工作。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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