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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查看受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纪实片拍摄制作(第二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纪实片拍摄制作(第二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霞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叶霞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奎 ***-********
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号天王星**-*栋*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拍摄一部约*分钟的工作纪实片。根据市场行情,纪实片制作限价为**万元等详见网上询比文件。
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电子竞采(***.******.***/**/)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登录后查看)网上下载本项目网上询比文件以及补遗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无论供应商在行采家-电子竞采(***.******.***/**/)还是“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获取的网上询比文件,均须在行采家-电子竞采(***.******.***/**/)上报价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不具备竞标资格。
(三)线上报价
*.线上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北京)
*.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电子竞采(***.******.***/**/)进行网上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竞标资格。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按时在行采家-电子竞采(***.******.***/**/)进行网上报价。
*.按时递交响应文件。
*.按时签到。
(五)开标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山路*号科创办公楼(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楼背后)****会议室(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入口上三楼)。
(六)线下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七)线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八)线下开标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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