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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金项链、***金手链、***金红绳手链、***银戒指、铜金属项链等共计**项,见《**网**-*拍卖明细表》,现存放于杭州市富阳共管库。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具体详见附件)
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本人自行提取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寄送,标的物领取时间由法院统一安排。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拍辅工作(由于存放地不具备集中看样条件,本次看样以照片方式进行,线下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联系电话:***********。特别提示:该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单位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自行了解,未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若买受人自拍卖余款缴纳后一个月内,未能前往提取标的物,法院将不负责对该标的物的保管,所产生的标的物灭失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如何办理过户手续,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开拍**小时前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剩余价余款请在****年*月*日**时前缴纳,并电话告知本院(联系电话:****-********),接到本院通知后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紫花支路*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凭相关身份材料),领取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
开户帐号:*******************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
十四、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
咨询、看样请联系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登录后查看)”上查询。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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