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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新型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号路、** 号路)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就部分潜在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问题进行答疑。
疑问: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 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并将带二维码的名称为“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的扫描件附在本表中。 投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 中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姓名和岗位信息应当与“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中的信息一致。“要求中的带二维码的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本项目在一体化平台未登记,请问是否可以不提供带二维码登记表?
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本项目投标只需提供“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截图。
本澄清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自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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