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2024)1245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28号1-5层房产整体出租(租期15年)
(2024)1245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28号1-5层房产整体出租(租期15年)
辽宁 沈阳 大东区
其他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7-18 1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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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挂牌披露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号*-*层房产整体出租(租期**年)
项目经济行业分类:
资产类别(实物): 转让方名称: 登录后查看
转让方类别: 自然人 转让方角色: 出让人
价格单位: 万元
转让方代码: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 登录后查看
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前须到标的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白新兵,联系电话:***********。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取得联系,由出租方统一安排时间到现场踏勘,出租方不接待未经批准的踏勘要求。踏勘完毕后,意向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出租方加盖公章,意向承租方是公司的加盖公章,意向承租方是自然人的签字),《现场踏勘确认函》作为承租申请资料之一,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上传。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交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况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本次出租房产系我司所属房产,出租面积为****.**平方米,其中有证房产****.*平方米,无证房产***.**平方米,房产不涉及查封、抵押,未设置他项权利,权属清晰。 *、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尽快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按照出租标的实际状况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出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后,首期租金及押金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限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沈交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在承租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承租方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不得转租、转卖或转借标的场所使用权,在租赁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意向承租方须认可并承诺按照本项目网上公告及交易条件执行。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769658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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