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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人民法院
兰溪市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兰溪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_*****.***?***=*****.*******.*.*.******&****_登录后查看,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拍卖标的:安徽省休宁县海阳镇新城区松萝园小区**幢****号房地产,证载建筑面积共为***.**平方米。未腾空,拍卖成交尾款交付后*个月内交付(详见评估报告)
序号 | 坐落 | 所在楼层 | 建筑面积(㎡) | 单价(元/㎡) | 总价(万元) | ||
* | **幢****号(现门牌为**-*) | *-**/** | ***.* | **** | ** | ||
* | **幢****号(现门牌为**-*) | *-**/** | ***.** | **** | ** | ||
* | **幢****号(现门牌为**-*) | *-**/** | ***.** | **** | ** | ||
* | **幢****号(现门牌为**-*) | *-**/** | ***.** | **** | ** | ||
* | **幢****号(现门牌为**-*) | *-**/** | ***.* | **** | ** | ||
* | **幢****号(现门牌为**-*) | *-**/** | ***.** | **** | ** | ||
* | **幢****号(现门牌为**-**)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一)区位状况:
①坐落:安徽省休宁县海阳镇新城区松萝园小区**幢****号(现门牌为**-*)等*个商铺;
②方位:拍卖对象所处区域东至学府路,南至率水东路,西至黄山南路,北至齐云山东大道;
③距离:距离万宁公园约***米,与休宁县人民政府、海阳第二小学、黄山市休宁县上海外国语学校、海阳第二初级中学、登录后查看等重要设施距离多数在*公里以内;
④临街(路)状况:拍卖对象所在楼幢临齐云山东大道路;
⑤朝向:门面主朝向朝北;
⑥所在楼层/总层数:第*-*层/共**层。
(*)交通状况
①道路状况:拍卖对象所处区域主要由齐云山东大道及黄山南路构成对外交通路网;
②出入可利用的交通工具:附近有*路、***路、****路等多条公交线路及出租车经过,交通状况较优;
③交通管制情况:无交通管制;
④停车方便程度:周边物业以商业、住宅小区为主,小区设有临路停车位,停车便捷度好。
(*)环境状况
①自然环境:周边主要为商业街和住宅小区,区域内空气、噪声等污染不明显,绿化一般,自然环境一般;
②人文环境:周边主要有商业街和住宅小区,人文氛围一般;
③景观:拍卖对象无特殊景观。
(*)商业繁华度
拍卖对象所处区域附近有以临街商业用房为主,人流量一般,商业氛围一般。
(*)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①基础设施:拍卖对象所处区域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六通一平” 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完善;
②公共服务设施:拍卖对象所处区域附近有万宁公园、休宁县人民政府、海阳第二小学、海阳第二初级中学、登录后查看等,公共配套设施齐全。
(二)权益状况
根据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不动产产权情况表记载 拍卖对象不动产登记信息如下:
所有权人 | 登录后查看 | |||||
土地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土地用途 | 零售商业用地 | |||
土地权利性质 | 出让 | 土地使用期限 | ****/*/**起****/*/**止 | |||
房屋用途 | 商业服务 | 房屋性质 | 市场化商品房 | |||
房屋结构 | 钢混 | 所在层/总层数 | */** | |||
竣工时间 | **** | 登记时间 | ****/**/** | |||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明)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建筑面积 (㎡) | 专有建筑面积(㎡) | 分摊建筑面积(㎡) |
* | 休宁县海阳镇新城区松萝园小区**幢****号 | 皖(****)休宁县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 |
* | 休宁县海阳镇新城区松萝园小区**幢****号 | 皖(****)休宁县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 |
* | 休宁县海阳镇新城区松萝园小区**幢****号 | 皖(****)休宁县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 |
* | 休宁县海阳镇新城区松萝园小区**幢****号 | 皖(****)休宁县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 |
* | 休宁县海阳镇新城区松萝园小区**幢****号 | 皖(****)休宁县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 |
* | 休宁县海阳镇新城区松萝园小区**幢****号 | 皖(****)休宁县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 |
* | 休宁县海阳镇新城区松萝园小区**幢****号 | 皖(****)休宁县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 |
附记 | - | |||||
抵押情况 | 部分抵押(详见不动产产权情况表) | |||||
查封情况 | 已查封(详见不动产产权情况表) | |||||
备注 | - |
(三)实物状况
(*)土地实物状况
①名称:安徽省休宁县海阳镇新城区松萝园小区**幢****号(现门牌为**-*)等*个商铺;
②四至:拍卖对象所处宗地四至明晰;
③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未分摊;
④用途:零售商业用地;
⑤形状:规则多边形;
⑥地形地势:拍卖对象所处地块地势平坦;
⑦开发程度: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六通一平” 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完善;
⑧地基承载力:该宗地地基无不良地质现象,地基承载力较好;
⑨土壤状况:该宗地为零售商业用地,土壤未受过污染。
(*)建筑物实物状况
①名称及坐落:安徽省休宁县海阳镇新城区松萝园小区**幢****号(现门牌为**-*)等*个商铺;
②建筑规模:建筑面积共为****.**平方米;
③房屋用途:商业用房;
④建筑结构:钢混结构;
⑤所在楼层/总层数:共**层的地上第*-*层沿街店面;
⑥设施设备:水、电、卫、消防设施齐全,设施设备总体维护一般;
⑦装饰装修:外墙为花岗岩、涂料,室内装修详见下表:
序号 | 坐落 | 面积(㎡) | 具体描述 |
* | **幢****号 (现门牌为**-*) | ***.* | 内墙为普通抹灰、部分刷白及***吊顶,地面为抛光砖、地砖、水泥地,门为压铸防盗门、木门、铝合金玻璃门,窗为铝合金窗,水电卫齐全。 |
* | **幢****号 (现门牌为**-*) | ***.** | 内墙为普通抹灰,地面为水泥地,门为卷帘门、压铸防盗门、木门,窗为铝合金窗,水电卫管线已预埋,现为毛坯房。 |
* | **幢****号 (现门牌为**-*) | ***.** | 内墙为普通抹灰,地面为水泥地,门为卷帘门、压铸防盗门,窗为铝合金窗,水电卫管线已预埋,现为毛坯房。 |
* | **幢****号 (现门牌为**-*) | ***.** | 内墙为普通抹灰,地面为水泥地,门为卷帘门、压铸防盗门、木门,窗为铝合金窗,水电卫管线已预埋,现为毛坯房。 |
* | **幢****号 (现门牌为**-*) | ***.* | 内墙为普通抹灰,地面为水泥地,门为卷帘门、木门,窗为铝合金窗,水电卫管线已预埋,现为毛坯房。 |
* | **幢****号 (现门牌为**-*) | ***.** | 内墙为普通抹灰,地面为水泥地,门为卷帘门、压铸防盗门、木门,窗为铝合金窗,水电卫管线已预埋,现为毛坯房,查勘时第*层与邻户连通出租使用。 |
* | **幢****号 (现门牌为**-**) | ***.** | 内墙为普通抹灰,地面为水泥地,门为卷帘门、木门,窗为铝合金窗,水电卫管线已预埋,现为毛坯房 查勘时第*层与邻户连通出租使用。 |
备注: | 其他未述及部分按现状为准 |
⑧层高:底层层高约*.*米第*层层高约*.*米;
⑨通风采光:拍卖对象通风采光条件较好;
⑩空间布局:临街*-*层店面,空间布局一般;
⑪建成时间:****年;
⑫使用及维护状况:现场查勘未发现不均匀沉降,建筑物功能符合使用要求,维护保养状况一般;
⑬完损状态:无明显的损毁状况,可以正常使用,属完好房。
生效判决文书:(****)浙**民终****号
变卖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报名进行竞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登录后查看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由易拍公司统一安排,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登录后查看联系电话:**********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易拍互联”自助预约。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变卖方式: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相应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具体详情请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
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后及时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结算交易税费。出卖人应承担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之日起**日内未完成过户,未向本院提交垫付出卖人税费票据申请退费的,本院将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并按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卖人应缴金额,经审核无异后将税款直接划付税务机关。因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及时办理过户或税款申报,可能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政策的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延迟过户产生的滞纳金及新的政策性障碍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不动产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新户难以迁进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竞拍人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须符合本公告第二条关于竞买人条件的规定),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公示满*日视为已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至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竞拍。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营业部,账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四、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兰溪市人民法院所有。
咨询、展示看样:登录后查看,联系电话:**********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易拍互联”自助预约。
网拍机构咨询电话:****-********
法官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监察室):****-********;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号;
兰溪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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