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元/月 |
价格说明 |
月租金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三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缴纳,合同期满后核查无违约行为和任何欠款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详见租赁合同约定 |
租赁期限 |
*年或*-*个月短租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主体证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承租方必须有相应经营经验并提供管理服务,且企业社会信誉和业绩良好。 *.承租方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招租标的的全部投资,硬件改造以及相关的一切行政审批手续。 *.承租方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如经营业绩合同等)。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竞租保证金。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一、法人: *.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 标的状况确认书; *. 法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相关经营业绩合同并提供企业信誉业绩良好的证明文件; *. 承诺书(针对承租方资格条件第*、*条) *.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 标的状况确认书; *. 身份证明文件; *. 相关经营业绩合同并提供企业信誉业绩良好的证明文件; *. 承诺书(针对承租方资格条件第*、*条) *.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按现状招租,不包括场地内的设备及设施,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租金按合同约定缴纳,先交后用。第一期租金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租方。 *.租金未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消防责任书》,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合同自生效*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即三个月的租金),并且交纳水、电费押金。 *.该项目出租期限最高为*年,允许(*-*个月)短租。具体合同条款以当期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 如承租方为法人的,须提供担保方共同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担保方可为自然人、承租方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如不提供担保方,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 *.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楼,电话:****-*******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账号 |
**** **** **** **** *** |
开户银行 |
登录后查看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处置 方法 |
*.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或转为其他类型保证金。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
*.标的状况确认书 |
*.租赁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