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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宜昌市优抚医院拟就室外招牌制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优抚医院室外招牌制作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为医院*个地点共*块招牌提供制作、安装等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
三、采购预算:*.*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殊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登录后查看)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
(二)方式及地点:供应商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宜昌市优抚医院采招办(宜昌市高新区厦门路*号)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注:**时**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宜昌市优抚医院采招办(宜昌市高新区厦门路*号)。
七、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
(一)评审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评审地点: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优抚医院
地 址:宜昌市高新区厦门路*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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