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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查看食堂餐饮服务合作单位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登录后查看食堂餐饮服务合作单位(招标编号:******-**-****)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登录后查看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登录后查看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元/年;
投标总报价(含税):******.**元/年;
税率:*%
第二中标候选人:登录后查看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元/年;
投标总报价(含税):******.**元/年;
税率:*%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登录后查看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后查看)、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登录后查看)、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登录后查看)、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登录后查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登录后查看)上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登录后查看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清流东路****号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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