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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竞争性谈判][材料设备]001
辽宁 阜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招标公告
10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1-04 18:04:08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阜新县苍土乡下石土村购置花生分级加工设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921-00245

二、项目名称:阜新县苍土乡下石土村购置花生分级加工设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县苍土乡下石土村购置花生分级加工设备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北一经街86号3栋142室

中标(成交)金额:99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县苍土乡下石土村购置花生分级加工设备

货物类

名称:阜新县苍土乡下石土村购置花生分级加工设备项目(A02229900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品牌:诺奇定制

规格型号:SXJ-1型 6HX-18型 6HX100-6 QSX-85 称量范围:10-50(kg)具体按需求定制 长12m*宽8.2m*高6m具体按需求定制

数量:1

单价(元):998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闫卫星、范艳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县苍土乡下石土村购置花生分级加工设备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苍土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阜蒙县苍土本街              

联系方式:登录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能东街63#4层2号           

联系方式:登录后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艳美           

电 话:登录后查看

十、附件

采购文件:阜新县苍土乡下石土村购置花生分级加工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3).doc

关联计划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阜新县苍土乡下石土村购置花生分级加工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3-12-22 至 2023-12-26
撰写单位: 登录后查看 撰写人: 梁艳美

(阜新县苍土乡下石土村购置花生分级加工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县苍土乡下石土村购置花生分级加工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登录后查看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921-00245
项目名称:阜新县苍土乡下石土村购置花生分级加工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交货。(具体以签订合同期限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登录后查看 08时30分至登录后查看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登录后查看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登录后查看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七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苍土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 阜蒙县苍土本街
联系方式: 登录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登录后查看
地 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能东街63#4层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后查看
邮箱地址: 登录后查看
开户行: 登录后查看
账户名称: 登录后查看
账号: 34095001040026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艳美
电 话: 登录后查看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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