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2024)2281葫芦岛市自来水公司2台挖掘机整体转让(第一次降价)
(2024)2281葫芦岛市自来水公司2台挖掘机整体转让(第一次降价)
辽宁 葫芦岛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5-22 12:14:40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挂牌日期:****-**-** 登录后查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登录后查看*台挖掘机整体转让(第一次降价)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登录后查看
挂牌价格 *.**万元(人民币元)
挂牌期间 **工作日
挂牌日期 ****-**-**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受转让方委托,本次转让的车辆为挖掘机,无牌照,不能上路,本次转让的车辆共计 * 台,整体转让不拆分。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本批车辆信息表等相关公示具体内容、沈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动态报价须知》,竞买人通过互联网进行报名登记,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经了解上述全部内容,充分理解并认可所有内容,并承诺遵守,接受该标的所有车辆一切现状及交易条件。车辆标的成交后,本公司(本人)不得以不了解转让车辆标的状况、转让车辆标的存在瑕疵或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车辆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车辆成交后,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违约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将依法对车辆标的再行挂牌处置,违约后重新处置的,原竞买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 *、本次转让的所有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不保证车辆部件、备品完好及完整,不保证车辆正常行驶和功能使用,如需维修、维护、加油、加水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沈交所网站上公示的车辆信息、车辆信息表及评估报告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车辆参数、行驶里程、车辆交强险及车辆检验日期等数据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并不代表准确数据,不作为对车辆标的交付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网络竞价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等数据有出入,车辆不予退换,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沈交所及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请意向受让方谨慎报价。 *、车辆年检及交强险 本次转让部分车辆因属特种设备无年检及交强险。 *、车辆过户 受让方务必于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书》。本次转让的 * 台车辆打包出售,不拆分。转让方根据车辆成交价格开具等价的增值税发票,因转让方属特殊行业只能开具*%税率发票。 *、受让方一旦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提取成交车辆,即意味着车辆交接已经完成。由本车引起或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等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概由受让方完全承担。 *、本公告等规定和文件,均作为合同(协议)的有效附件,并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项目在披露期间,可能发生项目内容变更、中止、终结等情形,竞买人须自行关注沈交所网站发布的信息。 *、保证金缴纳:意向受让方应于车辆公告期截止日**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将保证金转入沈交所指定账户,交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否则无法取得网络竞价资格。意向受让方可以对所有车辆进行报价,一旦成交后交易系统将自动终止对以后其他车辆的报价。 **、保证金处理:按《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动态报价须知》执行,因受让方违反本公告相关要求、沈交所相关交易规则、《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动态报价须知》及未能履行《车辆转让协议书》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受让方须竞得车辆后*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持有效身份证明(法人单位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本公告并予以认可;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一式三份均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到车主单位签署《车辆转让协议书》,并将其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至沈交所指定账户,沈交所在收到价款、服务费及已签署的《车辆转让协议书》后出具交易凭证,并于*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转至转让方,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方可配合受让方办理车辆过户。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